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陈皓元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二手房买卖,卖家因尾款未到账为由要求收回房产,是否合理?

湖北-宜昌 03-02 08:46  悬赏 0  发布者:179442…… 给我留言  回答:(10)
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方,首付已付给卖方,房产也已过户,但因为我们办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太慢,银行还未放款至卖方账户,如今卖方已余款未到账为由要求收回房产,请问这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2 10:41
您好,你付了多少钱了?有没有70%,建议您详细说一下,我们可以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7-03-02 08:52
你好。房产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之后,所有权即归属于你,对方没有权利要求返还。
如有纠纷,可来电详询,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7-03-02 09:19
您好,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房子已经归您所有,现在贷款方面的问题就要结合你们当初的合同来看违约责任等问题了,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3-02 09:43
你好,请问当时你们购房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房屋过户后,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建议先跟对方协商。
回复时间: 2017-03-02 09:47
房屋过户后你就是房屋所有人,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另外去问下银行方是否能尽快放款。方便的话可以直接来电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7-03-02 10:14
具体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可以找卖家协商。您可以来电跟我讲一下情况,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7-03-02 10:21
你好,购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房产以过户原则是不合理的
具体情形建议通过“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详询,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7-03-02 13:44
房子已经过户,你找什么急。
回复时间: 2017-03-02 15:30
所有权即归属于你
回复时间: 2017-03-02 17:01
您好,当初有没有签订买卖合同?需要看合同规定,但一般对方是无权要求收回房产的。后续有法律纠纷,您可以来咨询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8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5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2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