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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转弯时与由东向西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认定我为主要责任,他为次要责任

山西-吕梁 06-19 07:36  悬赏 20  发布者:胡萝卜须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觉得事故认定不公,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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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9 07:45
你好,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可考虑如下救济途径:一、如果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认定书,可以及时对交警适用处理事故程序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无法申请复核。需要注意的是,处理事故的交警是否取得了相应等级的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二、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图。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三、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四、提出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具体责任划分尽量收集证据。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进行举证,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另外,认定书认定的主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70%-80%的比例。
回复时间: 2012-06-19 07:52
可以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2-06-19 15:14
可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2-06-19 19:40
建议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2-06-19 21:27
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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