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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陕西-宝鸡 06-19 14:44  悬赏 25  发布者:xiaoyu…… 给我留言  回答:(5)
09年年底,我们认识之后就在一起了,没有办婚礼就算结婚了,11年初我们有了儿子,去年底我们来到外地工作,可没有在一个城市,(她在义乌,我在温州)3月初她离家出走,5月1日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找到了她,她外面有了别的男人,3天后我们一起来到温州,她没工作,可我有在工作,上星期她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家出走......
   现在我对她已经彻底失望了,她父母一直和我有联系,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看在儿子和两个家庭的份上,我还是希望她能回来,就算是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也愿意。虽然现在能找到的可能性不大,但要去找一定可以找到,可现在找的话只是我怕还有第三次离家出走,我现在一直很矛盾!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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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9 14:46
解除同居
回复时间: 2012-06-19 14:45
可以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19 16: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6-19 22:34
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6-20 10:43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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