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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证明

吉林-吉林 06-19 23:11  悬赏 0  发布者:by_ir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母亲目前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即将出结果,离婚已成定局,但是我父亲一直不同意离婚,我家的账户与财产都在父亲手里,他没有与我母亲达成财产分配的协议,我和我姐姐离婚后决定和母亲同住,父亲并不给我们赡养费,只是我和姐姐需要多少学费和饭费拿多少,我们时常手里只剩100块钱.在向法官询问时,说财产分配要出示财产证明.我们家的财产有一辆车,一栋房子,其余前款被父亲投在股票里,但是我家在吉林市,父亲的股票账号是在北京用车登记的,而且我们不知道是在哪家证券公司,也不知道去了北京证券公司能否协助,有几个问题麻烦:
1.先下达离婚通知书,等到有财产证明才分配财产在法律上合理么?能不能直接分配(我母亲手里没有钱去北京取证)?
2.向证券公司寻求帮助的时候,法律上面对离婚财产证明他们是否能出示信息?
3.股票的财产证明需要到开户地北京取证么,可不可以用传真或复印件?
4.如果无法得到财产证明,会一直被搁置么,有没有定期直接分配一说(因为我母亲带了两个孩子,法律上是否会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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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20 08:52
1、一般离婚时再分,但需要有财产证据,没有的,可在离婚后另行分财产。
2、提供线索,申请法院调取。
3、需要原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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