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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婚姻

 04-01 19:47  悬赏 0  发布者:wnn_2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3)
我登记前签的拆迁协议,登记后办理的房款交付,房款全都为我娘家付。我娘家有购房发票和收据,以及银行转账证明。请问这些可以证明房子为我个人所有,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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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4月01日 21时58分
如果你娘家没有明确赠与你的话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1 19:58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只要你娘家再明确该款项系赠与你个人,该房子就是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4-01 21:24
可以证明房子为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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