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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亵渎法律?
广东-深圳 06-20 12:10 悬赏 0 发布者:857528…… 给我留言 回答:(2) 【谁亵渎法律】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官员莫王松酒驾公车被查,酒精测试结果超出醉驾标准两倍多,检察院提诉要求判刑两个月,但法院却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免除刑责。法院解释,“情节显著轻微”系因“被告醉驾驾驶不远”评:醉驾是行为犯,情节轻重做量刑轻重考虑。此案法官亵渎法律,应追其责! 全国性的“醉驾不一律入刑还是一律入刑”、“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还是不按情节定罪”等等的讨论以“醉驾属于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只要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法定程度就属于犯罪”的广泛共识而接近尾声,竟然在这是非曲直已明朗化的时候还要执意按“结果”判案,也不怕让政法界和众人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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