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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四川-成都 03-07 15:28  悬赏 0  发布者:xiaoli…… 给我留言  回答:(5)
朱大爷有四个子女,配偶尚在。一处房屋A属于夫妻共有,有一处房屋B是他付的首付款,小儿子月供的,房屋B按揭完打算只登记小儿子的名字,与夫妻共有的房屋A朱大爷的那份留给老伴,其他子女均不享有。如果小儿子以后结婚,月供尚未完成,妻子是否享有房屋B的一半的财产?可否做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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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07 15:37
可以公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08 14:25
可以立遗嘱。
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回复时间: 2017-03-07 15:35
你好,产权证是谁的名字,最好是做个赠与公证或者遗嘱公证。
回复时间: 2017-03-07 15:38
现在房子还是朱大爷的,不是他儿子的,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如果是赠与之类的,可以协议公证。
遗嘱也可以公证。
回复时间: 2017-03-07 16:46
你好,可以做遗嘱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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