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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税的问题

重庆-秀山 06-21 17:15  悬赏 20  发布者:好墨者 给我留言  回答:(0)
罗律师:
你好!打扰你了!
  我是一家装饰广告公司,从2009年到2010年总营业额为760万元,广告业务190万元,其他制作业务570万元,请问:
1、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其他服务业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公司作为其他服务业(制作),为什么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是否因为有“广告”业务?
2、按两年来的营业看,其他服务制作所占营业额比例是60%以上,企业所得税是按15%或者是25%缴纳?
3、2年来总营业额760万元,已交税53万余元,现还在叫补税19万左右,到底要交纳多少税才对?

4、现叫我们补的是:文化事业费(190万元的话3%),企业所提税原只征收了10%,说是税管员搞错了,应该交25%才对,所以现还要补交15%,这样合理吗?
请在繁忙的工作中给予分析的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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