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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外地人在汉中宁强开了个小店,店面不大,主要是靠店面前面的空地摆桌子经营

陕西-汉中 03-10 09: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个外地人在汉中宁强开了个小店,店面不大,主要是靠店面前面的空地摆桌子经营,但是就在去年的十月份和一个摆地摊的流氓发生争执,第一次摆地摊的报警,宁强县汉源派出所来后我觉得挣点钱都不容易,后来我也就说互相挪动一下互不影响就好了,没想到这流氓还找人打电话威胁我,不过只是打电话威胁。没过几天摆地摊的又找事了,原因就是我出去买菜时不注意把他三轮车给挂了一哈,看看也没事我就买菜去了,等我回店里时看到摆地摊拿了一个木棒在我店门口等我,还直接说我派出所有人,今天我要打死你,后来我说可以,你可以打我试试看,然后我就报警了,谁知道在这过程中对方有拿出一个水果刀捅我媳妇右小腿上,当然这过程我们发生了一定的拉扯,后来宁强县汉源派出所处理结果是对方拘留7天,我媳妇拘留三天,在这过程中我们不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拘留,反正我媳妇去拘留了三天,我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种情况我媳妇该不该去拘留三天,对方是不是拘留七天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对方拿水果刀捅了我媳妇一刀该不该要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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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0 12:11
应该赔偿。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3-10 16:52
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3-10 17:46
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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