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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

重庆 06-22 08:18  悬赏 5  发布者:80781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中博新城业主唐秀兰。电话是13272548498。2010年10月26日与中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如数交清房款,房屋使用性质为商服,面积为283.68平米。交房时间为2011年3月1日。时至今日,该商业用房因没有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具交房条件至今都没如期交房。我上百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买的商业服务用房没有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呢?整层楼近300平米连消防水都没有。开发商说图纸原本就没有设计消防。于是我想该不是中间有什么猫腻吧?为了弄清真相,我到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查看当初的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图,图纸上清楚注明是物业用房,我才如梦初醒,开发商是在欺诈卖房,我上当啦。现在的焦点是:1.忠县城市建设档案馆竣工验收图纸是物业用房,具有法律效力。2.产权证是我私人的商业用房,也具有法律效力。3.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物业用房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无权出售。我所买的商业服务用房本是物管用房,不可能办的了房产证,那开发商又怎么又把他把它变成‘合法’的商服并且还办理了房产证?4.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竣工图和房产证究竟谁是谁非?鉴于此情况,特请求相关部门出面调查此事。官商勾结,百姓维权难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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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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