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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信 非本人签收 丢失 应该由谁负责?

北京-海淀区 04-02 16:22  悬赏 20  发布者:thinpa……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
我于2010年3月14号中关村邮局购买了3张上海世博会门票,150元/张,一共450元,在邮局寄的挂号信寄到杭州,未保价,一周后到杭州,由于本人不在,投递组将信未给本人,给了同事并由同事代签,现在挂号信丢失,找同事,同事说他放在前台没有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据我分析,一是同事可能拿走了,二是在前台被其他人拿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这时候我打110报警管用吗?北京打110能行吗?

我看了网上的法律和相关新闻,很明显,邮局投递组和同事都是责任过错方,但是实际情况是,未保价的挂号信出现丢失情况的话,根据法律,邮局只赔偿双倍邮资,也就十块钱,没有任何意义,而同事肯定也是有过错的,我想问打110管用吗?警察来管用吗?如果我有视频证明挂号信中有3张世博会门票,而且有挂号信的编号,打官司的话同事应该赔偿我损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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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2 16:37
建议你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4-02 16:39
警察不管。
回复时间: 2010-04-03 09:03
责任方应当在于你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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