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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以租代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台车,车主名字是公司的,等两年分期款项付完就转到我的名下

湖北-鄂州 03-14 20:38  悬赏 0  发布者:♬ .se7en℡ ....:)。 回答:(2)
去年在以租代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台车,车主名字是公司的,等两年分期款项付完就转到我的名下,分期两年,首付加保险加服务费什么的三万多块钱吧,每月五千六的分期费用,到第五个月逾期了,一直逾期到下个月的一天晚上回家把车停在楼下,半小时后下楼买东西发现车不见了,后来经询问得知车被购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了,车子上肯定是又定位器,后来公司要求我赔偿违约金两万四,外加逾期两个月的分期金额,我没有给,一直打电话让我给钱,我问工作人员,如果把逾期费用补上能不能把车子开回来继续用,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了,他们要把车子收回再次售卖?现在没有下文了,越想越气人,前后用了七八万。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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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4 20:51
您好,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3-14 20:54
你好,买卖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补上相关费用应当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欢迎通过一对一或来电方式做进一步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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