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魏伟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该怎么办

湖南-岳阳 04-03 23:56  悬赏 10  发布者:sxzzsz……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单位普通工作人员,五年前代单位向别单位请款时,给别单位出具了一张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一式四份),当时票据签名是我自己的名字。此事办理完毕后,我将收据底联、他人书写的领条及剩余现金上缴单位财务室。现在上级单位查账时,发现收据底联及他人书写的领条都未上财务帐并且票据也找不到了,上级单位说,是我在票据上签的名,要我说清楚这笔款项的去向,否则就是我贪污了这笔款项。请问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4 00:34
寻找证据,否则就会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04 09:16
答;你不能证明你已经上缴单位财务室,并且,涉案的金额不足5千元,也不存在其他情节的话,是不构成犯罪,但是并不免除其他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新疆乌鲁木齐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7262
广东 广州
人气:109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999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39
广东 深圳
人气:173102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