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与人纠纷致人轻伤,经公安部门调解赔偿后生效吗?

湖南-湘西 11-23 12:00  悬赏 0  发布者:刘大财 给我留言  回答:(2)
大家好,我妻子于2008年7月2日与邻居发生争执导致对方手指受伤,事发后派出所视情节较轻,伤害程度轻微,经双方同意进行了治安调解,并签立了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双方同意我们当场一次性支付给对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3500元。结果对方收到钱后不完全用于治伤,9月26日公安为对方作出法医轻伤鉴定,同时医院在三个月后为伤者作出了9级伤残证明(在医院根本查不到对方的住院记录及相关病历,仅仅只有门诊就诊记录)。现在对方以两个鉴定书要起诉我方,并索赔三万元钱。请问各位法律专家,对方的要求合法吗?我方应负什么责任?还有,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了。
问题补充:
公安部门说要通过捡察院和解才有效.否则不认可是和解.请问专家帮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23 13:48
调解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08-12-03 10:41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