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当时在协议上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

黑龙江-双鸭山 03-20 09: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当时在协议上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给女儿拿抚养费5000,直到结婚为止,房产各一半,一切债务男女双方各半偿还,现在所有财产都在男方名下,我还了一部分外债,现在我也不想要财产,也不想还债,我想问就这样了,不管了,在法律上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20 09:14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7-03-20 09:21
要按协议约定。也可以重新再协商。
回复时间: 2017-03-20 09:33
你好,可以协议约定
回复时间: 2017-03-20 09:34
你好,依据协议约定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8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88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4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098
山东 菏泽
人气:216856
山西 太原
人气:502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