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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护士资格考试,购买使用了作弊器材,是否触犯刑法

山东-德州 06-25 16:51  悬赏 0  发布者:齐鲁一公民 给我留言  回答:(2)
朋友的女儿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期间,听信小广告,购买和使用了作弊器材,后向外出售该作弊器材的人员被抓获,由此追查到购买和使用该作弊器材的人员五名,(其中包括朋友的女儿),公安办案人员认定这五名参加护考使用作弊器材的人员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窃取国家机密罪》,对这五人实行取保候审,由于朋友的女儿属于邮购人,被定为主犯,交取保候审保证金3万元,其余四人被定为从犯。每人交取保候审保证金2万元。请问这样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处罚不当应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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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5 18:36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我认为不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取保候审不属于处罚,程序还要继续往下走,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6-26 09:44
你好,就你所述,你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没有触犯刑事法律的规定,仅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
公安机关的处理是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进行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便于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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