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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何去何从?

 03-22 06:30  悬赏 0  发布者:MMU008 给我留言  回答:(0)
一对老人的儿子英年早逝,儿媳利用3岁的孙女为软肋,好言软语哄老人们签下协议书,以得到大部分的保险赔偿金(儿媳当时代表一家作为代理人去旁听和处理儿子死亡赔偿的事,而收到判决书后一直隐瞒到签协议书时都不给老两看,判决书上儿媳分的比较少,所以心虚与产生贪念),而款项一到帐,儿媳带着孙女不辞而别(事隔儿子去世四个月而已),一别半年之久也不给老人们见孙女,有意避开所有夫家所有亲戚朋友,半年后,一纸诉讼书把两老告上法庭,要求分得房子时价一半的款项,而这房子是儿子婚前十年前老两花尽毕生积蓄所购,并写儿子名下,当时儿子还没稳定收入和恋爱,老两还保存着当时为了买房付款与向亲戚借款的收据和数据,每个父母都是想着养儿傍老,积谷防饥,但谁也没想到天降横祸,老人心底没还止住血时,给儿媳状告上庭, 儿媳向法庭提出两种可行方案,一是两老付给她房子一半的钱,二是法院把房子拍卖,再平分房子的钱.这种行为对家没感情,对两老不体恤,完全目的摆着就是想要钱,而两位老人现在都没有劳动能力了,以后身体肯定会每况愈下,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守着这个家,因为这里有儿子的所有回忆,没有儿子养老,还被逼与孙女不得见面,难道我们传统的道义就建立在金钱上吗?伦理人情还要不要后人继承? 儿媳这种忘恩负义,无情无义的行为可取吗?
请问:
(1)这种情况两位老人应该怎么做?
(2)怎样才能争取最大的权益和与孙女这个直属关系维持下去呢?
(3)如果儿媳运用了孙女的赔偿抚养金去置业,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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