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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问题

天津-津南区 06-26 21:06  悬赏 0  发布者:友善。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家老人把他名下的宅基地住房4间分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字据和村委会盖章。两个儿子均没有宅基地,拆迁时按一处宅基地给与补偿,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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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6 22:55
要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6-28 23:23
有需要可以电联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6-26 21:23
如果本身就是一块宅基地,无论个人怎样分割,还是一块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2-06-26 22:46
按实际拥有的来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6-26 23:16
一般津南区拆迁,是以房屋为基准的。所以还迁房屋以原房屋的面积为准。而拆迁补偿,奖励等费用你有些事以户口本为准。所以有些不合理,但标准是这样的,具体有困难的,也可以去拆迁部门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7-02 15:29
依照拆迁公告的规定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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