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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借款给乙方,乙方写的借条,未约定还款白期,借款人是乙方本人公司名和乙方本人名字

四川-成都 03-24 13: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十年前借款给乙方,乙方写的借条,未约定还款白期,借款人是乙方本人公司名和乙方本人名字。我现要讨回借己方说没钱。问题:一、借条在法律上还有效吗?二、这算是乙方本人借款还是他公司借款?三、若他申请公司破产怎么办?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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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4 14:31
有效,起诉公司与个人
回复时间: 2017-03-24 14:42
还有效,一并诉,共承担。
回复时间: 2017-03-24 17:51
您好,借条有效,直接起诉公司与乙方
回复时间: 2017-03-24 13:59
还有效,一并诉,共承担。
追问:

老师共承担是指他本人公司和他本人各承担一半吗?谢谢!

回答:

连带责任,公司还不上,个人承担全部。

回复时间: 2017-03-24 14:04
1,从时效看,有效,
2,两个都是
3,申请破产债权
回复时间: 2017-03-24 14:28
你好,有效的,把个人和公司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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