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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对我很不利吗

 06-27 13:01  悬赏 0  发布者:ghjjhg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6)
借款人(事实是担保人,从约定还款期限到今已一年整我从无向他追过款,有财产)向我借50万元,我已起诉。今天收到法庭通知----开庭延期,原因是他申请了实际用款人(无财产)参加第三人诉讼,并向法庭提交了十个月前他和我的谈话录音证据,我多次肯定承认借款人是为笫三人(实际用款人)担保的录音。钱也是我直接打给第三人,利息也是第三人自己付给我,笫三人也写了张"情况说明"承认是他借的钱,是第三人和我的借贷关系。请问律师:现我该怎么办?情况会对我很不利吗?法庭会认为(有财产)被告是担保人吗?如是担保人那期限有无过了?谢谢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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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4时30分
您好
1 对你很不利;
2 法院很可能会驳回你诉讼请求;
3 详情来电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07
那要看担保人是不是负连带担保的,他提供的证据的确对你不利。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10
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14
很不利。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17
应该由出具欠条的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追问:

从约定还款期限到今已一年整,我从无向借款人追过款。请问徐律师:法庭会认定他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如是担保人,那他还有责任吗?非常感谢!

回答: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年的期限。应将其认定为借款人。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追问:

如法庭认定被告只是担保人,那他还有责任吗?谢谢!

回答:

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19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不利,法院很可能会驳回你诉讼请求,判你败诉
我的补充: 2012-06-27 16:02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如判我败诉,那我钱得如何追讨?实际用款人他没写借条给我。谢谢您的解答!

回答:

请看补充回答,这里有字数限制。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21
您好,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你所述,会认为被告是担保人,建议收集有力证据。
追问:

谢谢您耐心指导!我现该从那方面收集有力证据?您的提示就是我救命稻草!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24
你可能需要重新起诉,案由和诉求可能不对,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31
法院很可能会驳回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40
对你不利,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2-06-27 13:48
应该由出具欠条的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他提供的证据对你非常不利,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6-27 14:34
狠不利
回复时间: 2012-06-27 15:12
您好,对你很不利,法院很可能会驳回你诉讼请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回复时间: 2012-06-27 16:31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带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6-28 17:07
担保期间已经过了,开庭时别强调担保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5 14:37
还得看具体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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