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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在苏州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由,几次共汇款45000元

吉林-长春 03-27 13:57  悬赏 0  发布者:Mr.Dong Guo 回答:(1)
2015年10月在苏州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由,几次共汇款45000元,我们的户籍都是吉林长春的,介绍的工作也是在长春,2016年12月在苏州这边报警诈骗做了笔录,2017年3月和我说不能立案,说一些搪塞的理由,如果起诉去哪里,长春还是苏州,法院要是也不受理该怎么办了,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出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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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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