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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甘肃-嘉峪关 03-29 10:59  悬赏 0  发布者:shijia……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们这里有一个女的,1988年嫁到河南,在河南呆了几年,又回到原籍嘉峪关,夫妻二人一直靠打工生活,这其中她的户口一直在原籍农村,河南没有给分配耕地,而原籍又于1989年土地三年一小调整时把她的地也收了,现在她申请要回自己的耕地,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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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9 11:08
这是可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3-29 16:35
可以的,向当地土地部门申请
回复时间: 2017-03-31 11:45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3-29 14:08
可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3-29 15:25
可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3-29 15:32
这需要土地主管部门处理,写份情况说明
回复时间: 2017-03-29 17:05
你好,要不了 。
回复时间: 2017-04-08 13:48
这需要土地主管部门处理,写份情况说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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