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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不签收传票,是否影响建筑公司承认部分金额的审判?

四川-泸州 04-01 21:47  悬赏 0  发布者:张余波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一个劳务合同纠纷案,大致情况是:我与当事人XXX私人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没有建筑公司的公章。最后XXX建筑公司只承认了一部分工程款并给我开了结算单,(注:结算单建筑公司已经加盖了鲜章),还有一部分建筑公司不承认,说超出了市场行情。到现在为止建筑公司承认了的部分都还有200万左右没有给我。
   就以上问题是一年以前的事情,我现在已经双方都起诉了,法院已经确定了开庭时间,建筑公司已经领了传票,自然人不去签收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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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01 22:02
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回复时间: 2017-04-01 22:17
您好,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判决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4-01 22:31
不去可以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7-04-03 18:07
你表述的内容比较简单,不好分析,建议到我律所当面咨询,以作相应的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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