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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免责

 04-07 09:03  悬赏 0  发布者:gdlt0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黄浦区 回答:(6)
我们是一些退休老人,经常要进行聚餐、短途旅游等活动。为防出现意外时,避免责任纠缠,特写了协议书如下:“我们10人由于情趣相投,经常进行一些会餐、旅游等聚会活动,每个人都是本着自愿参加、量力而为的原则参加。一旦某个人出现伤病等意外事故,其他人无任何道义上及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更无承担金钱赔偿等责任。”如果大家都签了名,是否可以达到免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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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4月07日 09时11分
你好,这个问题,只要是自愿的就可以,其他人本身就不存在任何责任,除非有过错。关于道义帮助,本身就不属于法律义务,是自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7 09:24
1 是否有责任是以是否有过错为前提,2 责任的约定免除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0-04-07 09:37
 你们只要不是故意的就没有责任,也就是说:1 是否有责任是以是否有过错为前提,2 责任的约定免除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0-04-07 09:46
答;《侵权责任法》在7月1日生效后,对于你这种情况的事件,已经有明确规定,大家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从事具有风险的旅游,其他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07 09:47
如果没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0-04-07 09:49
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如果意外中没有过错就是按协议执行,有过错要承担过错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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