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海鹰  李波  吴健弘  蒙彦军  宋昕  
该问题已关闭

本院认为,原告系经人介绍相识,婚姻基础较差,本应互敬互爱,遇事相互沟通

山西-太原 04-03 18: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院认为,原告系经人介绍相识,婚姻基础较差,本应互敬互爱,遇事相互沟通,二人却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致使分居常达二年之久,期间还因离婚诉至本院,本来薄弱的婚姻更加难以维持。现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至于要求被告赔偿30000元的主张,原告自愿放弃,本院予以认可。最后判决离婚了,但是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我想拿东西,可不可以拿?一人不敢他家人阻拦我,我可不可以向妇联申请求助,具体怎样申请求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03 18:31
可以申请的,
追问:

怎样申请,有什么程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81
辽宁 大连
人气:14813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3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1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