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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孩子上一年级,在学校内中午休息时,与同学玩跳楼梯时两名同学同时跳

辽宁-沈阳 04-04 20: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家孩子上一年级,在学校内中午休息时,与同学玩跳楼梯时两名同学同时跳,一名同学的脚踝骨折了,或许与我家孩子有责任,因为!任?学校有责任吗?受伤的孩子是不是也有责任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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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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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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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4-05 19:12
一般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4-04 20:17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回复时间: 2017-04-04 20:20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回复时间: 2017-04-04 20:45
你好,是的,都有一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4-05 08:06
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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