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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出租单方翻入沟中造成乘客重度伤残应追何种责任

河北 07-02 12:25  悬赏 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8年12月2日打出租车(非营运车),中途换另一司机驾驶 单方翻入沟中至我儿(22岁)重伤。事后公司派人擅自处理现场毁掉出租标识后报警(早8点伤者以入院见病志,午后2点30分报警)。由于神经损伤需多次移植此事迟迟未决。请问公司与车主有无连带责任?还应付其他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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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2 12:32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出租公司以及司机。
追问:

感谢杨侓师的回复。由于现场被处理,车主和公司没有一点责任,却落在租车和开车俩司机身上。
请问还能否有回转余地。司机没有能力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02 14:01
可以要求起诉司机和公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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