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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写字楼车位的纠纷

 07-03 16:52  悬赏 0  发布者:fufa12……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2)
我公司07年购买了一层写字楼,当时没有购买车位,但物业口头承诺让我们租用车位。近期,物业决绝让我们继续租用车位,而是让我们购买,如果不购买物业将把车位卖给别人。我们和物业没有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请问我们公司如果不买车位物业是否可以收回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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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3日 16时57分
可以收回车位。
没有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3 16:59
关于你们的口头合同,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无法证明口头合同则物业可以保证你优先购买权之后出卖给他人。此事需要仔细处理,可以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03
没有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收回车位。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03
您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口头承诺,物业可以收回。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06
口头约定的需要证据证明,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11
口头约定的需要证据证明,没有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房可以解除租赁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11
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如果你是这栋写字楼的业主之一。物业应属于你们委托来提供服务的公司,而不是“管理者”。
车位的产权应该也不属于物业公司,而是属于开发商。部分车位由于是占用公共部分或者人防等其实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也不能出售甚至决定如何使用。因此物业的行为实际上是强盗逻辑。
但现实是,服务者成了老爷,到时就是不让你使用,确实要有很多麻烦。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14
关键要看他们管理的具体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23
没有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收回车位。
回复时间: 2012-07-03 17:30
没有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收回车位。
回复时间: 2012-07-03 22:43
可以收回车位。
回复时间: 2012-07-04 00:58
您好,口头约定的需要证据证明,没有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房可以解除租赁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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