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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结婚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合起诉离婚,而对却以婚前彩礼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04-12 03: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结婚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合起诉离婚,而对却以婚前彩礼为借口不愿离婚请问我能灵退回这些彩礼钱吗这样还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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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2 03: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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