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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土地归属问题

江西-赣州 07-04 19:16  悬赏 5  发布者:Brenda…… 给我留言  回答:(3)
曾家10年前将搬迁土地的条款口头赠送给其亲戚黄某,并要求不准出卖给其他人(我家当时不知情)。但是黄某偷偷的将此凭证卖给我家,准备合伙建房,一人一半的空间。后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是曾某,现在我家已经建了2层楼房,还没办理房产证。但是现在曾某要求收回该土地,并享有我家这两层房屋的所有权。请帮忙解释一下,到底这个房屋归谁?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土地使用证的问题。若现在与黄某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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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9:5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5 10:43
如果是同村之间进行的购买行为,你方属于善意的情况下获得得,应为有效的行为,其房子的所有权归你们所有,由黄某对曾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三方都不是同村的,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当时我家出钱买的土地,只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回复时间: 2012-07-05 15:58
如果是同村之间进行的购买行为,你方属于善意的情况下获得得,应为有效的行为,其房子的所有权归你们所有,由黄某对曾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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