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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合同

广东-深圳 07-04 20:20  悬赏 0  发布者:863462……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你好, 我是在深圳一个商场担任的导购员,现在我已经辞职了,到本月15号就可以离职了,但是当初公司答应满半年就可以报销我们交的300元培训费,现在却说满半年只报销一般,我只做了九个多月,公司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我该怎么样维权,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关系合同是否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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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20:31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2,公司扣培训费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7-04 20:41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八个多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要求返还培训费。
回复时间: 2012-07-04 22:01
公司违法。
回复时间: 2012-07-04 22:41
一、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二、你现在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做好维权的前期工作。
回复时间: 2012-07-05 07:31
可以要求8个月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7-05 11:30
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即8个月工资。关于培训费报销,如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由此约定,公司不承认,无法报销。
回复时间: 2012-07-05 14:21
可以要求赔偿8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至于300块的培训费要有证据证明才能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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