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拆迁问题

浙江-杭州 07-04 21:53  悬赏 0  发布者:sandy-……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上城区剪刀巷5号的居民。我向你反映具体情况如下:
1、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当时位于复兴街672号的江干粮食局(江干粮食公司)征用了我家位于复兴街662号私房中的部分平房,用于建造办公和宿舍楼。征用平房面积约20㎡(有1951年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税务局房地产税编查表中复兴街662号平房为9.4*4.3=40.42㎡。80年代中期建造江城立交拆迁时杭州市房屋分间平面图中复兴街662号的厨房为19.35㎡为证)。缺失部分就是被江粮公司征用的部分。
2、1978年,根据原先的约定,江干粮食局(江干粮食公司)将职工陶松林腾出的直管公房“剪刀巷68号(后改为剪刀巷5号)”,作为征用我家平房的补偿,并应我父母的要求过户在我的名下。(有原江干粮食公司职工陶松林证明材料、江干房管所所属公房房卡、江粮公司拆并后的现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南星房管站的住户住房情况变更表――单调为证)。在这一过程中,我家的私房被国家机关转变成为了公房。
3、1987年,房管部门落实“中共杭州市委(82)61号文件”,准备将剪刀巷5号交还给房东乔荣甫,以换约续租的方式让我们继续租用。但是乔荣甫未至(后多次联系均无回音,据悉乔当时已亡故),换约续租没有实现。2008年我突然获悉房东已于2007年5月变为张一民。
4、2008年7月15日,剪刀巷地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拆迁办以我夫妻已购买了福利房为理由,拒绝对我拆迁安置。
我有资格得到拆迁安置,理由如下:
虽然事隔多年,情况复杂,但我家私有住房在国家征用中被损害一事却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作为权利人,我有权要求政府对被损害的私房作出赔偿。
拆迁办认为我是换约续租户。但我既未见到房东乔荣甫或他的代理人,又没有与房管部门和房东签订换约续租的手续,属于不合程序,换约续租事实未成立。我不属于换约续租户。
当年江干粮食局(江干粮食公司)对我家私房的补偿是一间有纠纷的房子。政府在落实(82)61文件的同时,损害了我家的私有财产。现如今,国家体恤民生,安抚百姓,我家被损害的私有财产理应得到应有的赔偿。
   剪刀巷5号现存的问题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我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除了中途因故暂时搬离一年半,我家已在此居住了三十年了。我认为我是被拆迁人,应得到依法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综上所述,均是事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22:16
可以面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4 22:07
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2-07-05 08:53
面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5 10:21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自己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7-05 10:35
可以收集相关的资料,可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找当地的律师帮忙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7-05 10:42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自己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7-05 15:13
面询律师为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北京东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73
安徽 合肥
人气:1390
山东 临沂
人气:24879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411
河南 郑州
人气:53085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5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