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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黑龙江-哈尔滨 04-09 09:10  悬赏 0  发布者:桃菲儿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朋友有3处住房,1处是结婚时男方的动迁房,一直是男方的名,另2处是婚后购买的,也是男方的名。请问这3处房产,离婚时我朋友是否都有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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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9 09:20
第一套动迁房婚前如男方已取得全部产权,这就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后购买的两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4-09 10:36
你朋友可以对婚后取得的房产进行分配。比例为50%
回复时间: 2010-04-09 10:51
一般可能认定为共有财产,但是前面的房子还是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才可以确定。具体细节还是建议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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