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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的责任与法律问题。

福建-泉州 07-06 00:45  悬赏 20  发布者:ucxzxz 给我留言  回答:(6)
简单来说就是,非本公司员工长期跟本公司员工长期居住在本公司宿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责任,想制定几条话,例如非本员工人在本公司发生意外或者死亡,一律以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还有卫生方面的,处罚条款在内,全制定好了,最后每个员工签名。 是该把这说成是 通知书   还是 告全体员工书 或者什么? 合同也不是,协议也不是。请知识份子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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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6 08:42
直接清除出去
回复时间: 2012-07-06 08:19
可以订立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7-06 09:36
只是一般性的规约,没有执法权、处罚权;
只是建议性的文书、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7-06 09:53
可以签订员工守则,让员工签订确认,具体可聘请律师代书
回复时间: 2012-07-06 10:02
非公司员工住在公司宿舍发生事故,公司肯定要承担责任,除非让其离开。
回复时间: 2012-07-06 14:37
可以订立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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