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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年想我借款,我是否可以向双方索要

河北-廊坊 07-06 19:25  悬赏 0  发布者:woaimu……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借给朋友7万块钱,但是现在才得知朋友夫妻双方已离婚三年,但一直生活在一起。借条是男方去年写的,当时应该已离婚一年多。目前两处房产户名一处归他女儿一处归其妻子家亲戚。也就是说当时打借条的男方现在一无所有。我想问下我是否可以追要回欠款。现在男方的态度就是我什么都没有,没钱给你。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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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9 14:09
女方没有还钱的义务,因为他们不存在夫妻的关系所以没有还钱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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