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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购房

上海-嘉定区 04-18 19:39  悬赏 0  发布者:卡卡啊啊 给我留言  回答:(7)
背景:上海户口,已婚,有2套房,1套房产证为父母加本人,1套房产证上为本人与妻子。
咨询:目前准备离婚,1、想将2套房都分给妻子,房产证上本人名字去除是否需要缴纳税款?2、去除后是否符合购买首套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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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4-18 20:33
不用交税
回复时间: 2017-04-18 19:58
这么慷慨,可以顺便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把这些问题一起问了。
回复时间: 2017-04-18 20:00
太大方了,那你就去咨询税务局吧
回复时间: 2017-04-18 20:03
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 2017-04-18 20:27
如两套房你的名字都去除,如你在买房,就属于首套。不过目前的政策,对于离婚房屋都给予对方特别严格。以房产中心咨询的信息为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我的补充: 2017-04-18 21:24
目前有过购房记录或有过贷款记录的,都不属于首套。
回复时间: 2017-04-18 23:26
现在政策紧,建议向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准。
回复时间: 2017-04-19 11:41
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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