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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审批手续如何进行

湖南-永州 04-18 21:10  悬赏 0  发布者:爱你到天明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在207国道边有一块地,2011年因国道扩建成为取土场,当时地上林木小,树直径约5厘米左右,经向林业部门和林业207国道绿化管理办公室申请批准林木砍伐,经领导批准盖章后交了1000元林木处理审批费,林木自行处理。取土于2011年11月完成。
    于2012年3月本人向当地国土部门提交了申请建房,按当时镇国土负责人的要求,先打好建房基础再审批的程序,已将房屋基础打好。当基础打好后国土管理部门告知需林业部门先行审批,再行批准,经来回多次,最后林业公安以占用林地为由进行处罚,国土下发停止建设通知书,建房停止。
    于2017年3月再次提交建房审批申请,政府出了土地无权属纠分无林木的证明,国土以林业部门先行审批为由拒决批准,林业部门以未审批已打基础需先恢复林地后审批为由拒出证明。
    请律师给予帮助
问题补充:
建房地离207国道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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