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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旅游项目合作权利转让的合同——帮忙分析一下这份合同如何起草

 08-25 19:14  悬赏 10  发布者:jade01……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泉州 回答:(2)
甲方为X县X镇X村村委会,甲方有块地为旧果园现欲在此地开发旅游项目。 
乙方为一个人 
1、甲方不是乙方所在村的村民。 
2、甲方为A镇政府辖区内一个村。甲方与A镇政府合作开发旅游项目。镇政府提供该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只参与按比例分成转让费。 
总得来说,三方的关系就是,甲方与其所在镇政府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现在,乙方将其与镇政府合作项目上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乙方。这样,乙方全部取代甲方的地位。 
想问的是:村委会甲方的这种转让行为,是不是要经过村民集体的决议?或者经过登记? 
最关键的问题是:乙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用法律手段保住自己的经营使用权。
随便问一句,经过村民集体同意的这份决议,在实务中应该如何体现?在合同里附上有村民的签字或者手印的决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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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金华]
  • 倪振杨律师
  • 电话:13957965616,135667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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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08月25日 20时50分
1、镇政府不能参与经营并分红!2、此类项目发生纠纷的几率很大。3、确需维权,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解决的,应当直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8-25 20:41
涉及土地的首先要搞清土地性质、归属,否则开发的项目很可能因土地权属错位造成重大损失。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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