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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6年想离婚。6年前给过女方4万块钱作为离婚补偿 写过字据

山西-临汾 04-20 22: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分居6年想离婚。6年前给过女方4万块钱作为离婚补偿 写过字据。    女方外面也处下了 我这有他们在一起照片 还有女方跟我的聊天记录 说他现在这个男的对他好。 我像法院起诉离婚了。法院给女方打电话 女方一直说没时间 在国外呢 像这种事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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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20 22:49
如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至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如婚前已有的房屋、车辆、存款。婚后所得工资等收入为双方共有,需均等分割。如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约束。
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教的判定抚养权,具体与双方家庭生活条件、是否有不良习性、去抚养意愿、子女意愿等情形综合认定,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并有探望权。两个子女一般一人抚养一个。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如双方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情形约束。可以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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