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你好,我和我原上司经营一家公司,按照协议我们对公司的盈亏他占90我占10的比例

重庆 04-21 04: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你好,我和我原上司经营一家公司,按照协议我们对公司的盈亏他占90我占10的比例,每月工资他7000元,我5000元一月,他现在自己做自己其他的事情,也不来公司,而且还把他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拿我们这边来报销,客户打的货款也不拿出来,我想终止合作关系,这种怎么办?合作期限协议上没有说,只说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他也不承认我们每月这个7000元和5000元是工资而是津贴,说我应该按比例来领这个津贴,当时大家明明说好了是工资的,意思是我每月所谓的津贴只能领他的百分之10,这么算一个月7000的百分之10才700元一月,协议上写的是甲乙双方每月津贴以借支方式支付,甲方每月7000,乙方也就是我每月5000,去年年底我们也算了账,大家都有签字,亏了三万多,扣除账户的钱1万多,剩下2万多亏损,我按百分之十算应支付2000多,他2万多,他说我应该把工资也一起算进来,我不该按比例每月拿5000的工资,我们没工资就是津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北京西城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5465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0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1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