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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无阻的东坡村正义

广东-湛江 07-09 18:57  悬赏 0  发布者:乡村铁牛 给我留言  回答:(0)
摘要:原籍东山圩西村的蔡永连2012年在东坡村无权分配责任田。请问合法吗?
我是广东省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东坡村村民。本村历来都一如既往地,铁定每十年调整分配土地耕种一次。2002年调整分配土地后至2012年正月十五日应重新调整分配土地。可是村长蔡颂光逞为蔡永连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家人强制分配土地,全村百分之九十的群众坚决反对。因此干部有意拖压下来不分配土地给村民耕种,严重影响700多村民来年的收入,并且制造了诸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导致春耕搁置历时半年。
眉头紧锁达半年之久的东坡村700多村民,共同提出三点反对蔡永连理由至今始终未能得到政府合理的解释。村民冒着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的后果,捍卫自己的农田可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分配。这是为什么?泾济损失该不该赔偿?
      理由1、原籍东山圩西村的蔡永连,光绪末年祖先与土地一起从东坡村搬往同镇东山村委会圩西村安居乐业。五代相传,生活得其乐融融。到蔡永连一代,由于父亲早逝,1954年蔡永连跟随母嫁往同镇的上梁村委会迈央村安家落户。(注:蔡氏族譜(二卷)東山支忠元公派下图十六世至二十世可查蔡永连与祖先居住情况。) 
 
 这是蔡永连祖先原东山村委会圩西村旧居图片。
     理由2、蔡永连儿子一家户口于2010年8月,入迁我东坡村是通过收买村委会个别干部及东坡村村长暗箱所为,未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是强奸民意,仗势欺民,目无国法的非法行为,严重侵害我村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坚决反对其户口入迁我村。
理由3、上梁村委会迈央村,已经分责任田给蔡永连一家耕种至今,未重新调整分配土地过。
 
 以上是调查客路镇上梁村委会迈央村前2届村长,承认迈央村是分2届4人田给蔡永连一家耕种。有原2届村长录音保存。     4月26日上午,镇工作组召集迈央、东坡两村干部群众对蔡永连家人在迈央村的分田情况进行调查和面对面的核实。迈央村三位代表出具证明并解说了蔡永连于1978年在迈央村的分田情况:蔡永连于1978年在迈央村分两个人口的责任田,后其姐妹出嫁后,继父将那两个人口的责任田划给蔡永连耕种。之后,蔡永连一直耕种4个人的责任田至今仍未调整。
    之前,我村调查迈央村前2届村长,承认迈央村曾分2届4人田给蔡永连一家耕种。有原2届村长录音保存。 现在镇工作核实迈央村却分一届田和2个人责任田给蔡永连一家耕种至今仍未调整。不知政府可有“货真价实,童叟不欺”的字样沒有?
      十年前蔡永连在东坡村的耕种田是租给的,不能讲成分配给他耕种责任田为由。
对蔡永连2002年至2012年耕种我村部分土地的说明
为什么十年前,蔡永连一家人,在没户口的情况下耕种我村部分土地?原因有二:
其一、2001年下半年蔡永连常来东坡村和群众干部讲:“你们恒山村委会与东山村委会塘仔尾村的300多亩争议地我是能够帮你们搞回的”。(解放前、后那赫坡一直是恒山村委会所属, 2000年本村村民蔡小明、蔡妃土、蔡宏星、蔡妃宙承包该块地种植辣椒、花生、药材黄枝,被塘仔尾村村民捣乱并破坏:把抽水机推倒到井底,用刀把看地狗砍死,用农药把农作物杀死、毁掉,才导致地闲置。此案件公安机关立案。); 我祖公在东山村委会圩西村的37亩土地也能搞回给你们东坡村。由于群众在利益的驱使下,不知内幕阴狸,同意其(蔡永连)与村民同分土地,口头定为租给他家耕种。
其二、老实忠厚的村民,未知世态的险恶,总以为口诺千金,做事只凭口讲,故在租给蔡永连一家耕种的土地和租给其它二十多户村民耕种的土地一律未订合同。
所以蔡永连耕种本村部分土地,不能以不订合同讲成分配给他耕种。  以上情况属实。
2012年分田的艰辛历程。
  2012年2月17日我村已写好全村分配土地的名单,3天后到耕地上划分耕地给村民时,蔡永连妻子就到分地现场上捣破坏把分地标拨掉,导至分田搁浅无法正常无配。请见图片。
 
蔡永妻子正在分地现场捣破坏把分地标全部拨掉。
      2012年3月12日,东坡村14名群众到雷州市信访局上访分田阻挠的问题。在雷州市信访局负责接访同志提出“先分田,后核实,再决定”的方案,上访的群众全部接受了这一方案。
2012年3月26日(农历三月初五日)分第一批水田:六盘坑(平均每人0.12亩/人)到户。 
分第一批水田   如下图片
 
蔡永连阻挠分田搁置后。
2012 年04 月 13 日东坡村11名群众到雷州市信访局上访分田阻挠的问题。
当天接访的负责同志说:“你东坡村2000多亩土地将分完,剩下零星小块, 你们还来上访什么问题”。蔡颂光村长竞原向雷州市人民政府谎报把田分给村民耕种。而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回避, 由于土地无法调整, 导致村民留种的甘蔗种枯干损失达80%种植不了。春种不及时, 今年全村甘蔗失收更无法统计。
甘蔗种枯干图片
 
在雷州市信访局,受镇委书记饶环宇委派,镇长周锋武等接访领导再次提出“先分田,后核实,再决定”的方案,上访的群众全部接受这一方案。
但回后一直没见分田到户。
2012 年04 月19日,东坡村5名群众到湛江市信访局上访分田被蔡永连阻挠的问题。
但回后一直没见分田到户。
2012年05月 04日东坡村38名群众再一次到雷州市人民政府上访分田阻挠的问题。   接访的是雷州市市委许顺书记。许顺书记认认真真地听完每位群众代表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最后综合总结,书记说:“春耕不能再等,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召开全村群众代表大会票决的方法执行分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群众代表听后非常满意,不禁鼓掌连连。
6日下午3:30时,工作组到东坡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会场在本村蔡妃存宅后晒谷场召开。本村现有户口122户,参加大会的群众代表一共89户,非农业户口13户(本次到会而不权参加票决权),还有20户不来参加本次大会。周锋武镇长多次派村委会蔡俢权主任和蔡树辉同志到户通知,但终不结果。周镇长只好拨通蔡妃良副村长手机,请他到场开会,并把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告诉他,但最终还是拒绝参加开会。参加到会人数超过2/3人参加,所以本次召开票决大会程序合法。
在雷州市工作组、客路镇领导班子、恒山村委会干部和雷州市电视台等的支持下, 蔡妃洪村长(代理)主持会议召开得非常成功。
蔡永连2012年,在东坡村耕田票决:发出票87张,收回86张,同意不分田票83张,反对不给分田票2张,弃权1张。按照村民自治法以超过2/3票决是合法的, 并且周锋武镇长在会议中宣布本次会议是合法合理的, 同时雷州市电视台将开会全过程连续播放了3天。
综上会议蔡永连一家2012年在东坡村耕田没权享受, 有待以后持有正确法院证据合法时,明年再作处理。
2012年5月8日东坡村2012年分田执行表决方案。2012年5月6日,下午在蔡妃存宅后晒谷场,全村按户代表方式一致票决2/3票合法通过和东坡村村民5月6日在会上提出的分田方案,8日,全村122户而签名101户以超过2/3票, 所以土地调整方案合法通过而执行,此后到耕地上划分耕地给村民过程中,任何个人或组织破坏干扰我村集体土地分配给村民耕种,再误了春耕,违法者应依法追究责任。特此声眀。
东坡村代表:蔡华庚、蔡妃洪、蔡妃良和蔡汝流.恒山村委会东坡村2012年5月8日
5月9日,当我村全体村民正在拾田号中,蔡永连夫妻气势汹汹,蛮横又捣散了拾田号的会场。导致分田又一次泡影。如下图蔡永连妻子(穿红衣服)与开会领导紧张对峙。
 
5月10日,当我村全体村民正在顺利拾笫三户田号到户时,蔡永连夫妻再次逞强又捣散了拾田号的会场。导致分田又一次泡影。
如下图蔡永连妻子(穿红衣服)与开会领导对峙2012年05月 06日票决不满阻挠。
 
分田被蔡永连不断的阻挠,挌置第二批田直至2012年5月14日才拾田号到户。

 
2012年5月15日上午,村代表为拾田号的村民到地拨号分田到户。
2012年7月5日09:30时,村长蔡颂光在蔡华盛小卖店门口,主持召开全村村民拾第十和第十一批,阻挠搁置多半年甘蔗田和水稻田号大会。
村民依时到会参加。开始拾田号时,蔡永连的“亲密”周妹仔气势汹汹,抢田号票撕毁。强词夺理硬要村处理宅基地妥当方能拾田号。可出奇的是5月31日,推10座宅基地中,她是其中一员。
因此周妹仔的启衅,阻挠村民合理的拾田号无法进行,导至村分田又一次搁置。
村民今年花生没田耕种
现今水稻田没田耕种,一年失产无法统计。




                                               雷州市客路镇恒山村委会
                                                    东坡村全体村民
                                                       2012-7-9
问题补充:
迈央村前届村长017录音证明材料
苏为腾,性别男,曾任客路镇上梁村委会迈央村,前届村长。 
(1). 蔡永连户籍是我客路镇上梁村委会迈央村人,1979年体制改革后他就在该村分了4个人责任田耕种。
(2). 1984年又在该村分了4个人责任田,该村从1984年起分田至今,未重新调整分配土地过。
(3). 蔡永连搬迁本镇东山新圩场建房居住后,请问:“他在迈央村原分耕种地村如何处理?”苏为腾答:他的耕种地不是交回给村集体,而是把它交给他兄弟耕种。     





以上证明材料属实(证明人按人头担保)




证明人:蔡颂天 蔡宏太 卓妃荣




2012年2月29日16时44分48秒
迈央村前届村长019录音证明材料
苏为杰,性别男,中共党员,曾任客路镇上梁村委会迈央村前届村长。
(1). 蔡永连户籍是我客路镇上梁村委会迈央村人,故前在本村分得4个人田耕种。
(2). 5年后,第2次调整土地,他又在该村分了4个人责任田。该村从第2次分田起,至今未重新调整分配土地过。
(3). 蔡永连搬迁本镇东山新圩场建房居住后,请问:“他在迈央村原分耕种地村如何处理?”苏为杰答:他的耕种地不是交回给村集体,而是把它交给他袁妃赖和袁保兄弟耕种。   





以上证明材料属实(证明人按人头担保)






证明人:蔡颂天 蔡宏太 蔡 丰



2012年3月4日10时21分4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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