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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优先级是什么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呀!急!!

上海 07-10 12:19  悬赏 25  发布者:2magic…… 给我留言  回答:(6)
家庭情况:
户口人员状况:一个父亲(刚去世),一个儿子(有精神疾病并且有相关证明)一个女儿,一个孙子(发帖本人)。

家里的房子是公共租赁房,现在老父亲去世了,房子要拆迁了,负责拆迁协调的分房小组要求我们立刻变更承租人。家庭内部已经协调沟通过,但是没有成功。

现在我的父亲是精神疾病儿子的弟弟,同时也是合法监护人。我想申请做房屋的承租人是否可以?从司法的角度来判断,这样的情况对我有利嘛?我应该怎么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0 12:43
按下列程序,配偶、子女、父母、直系亲属。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7-10 12:50
不用问了,只要同样具有承租权的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物业或房管部门肯定不给报承租人的。
回复时间: 2012-07-10 13:00
可以的,但经房管部分的同意。如果变更成你父亲拆迁对你们是有利的。
回复时间: 2012-07-10 14:30
你好,需要经过房管部门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2-07-10 15:01
只能协商,约定利益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7-10 15:56
协商不成,由物业公司指定。其他人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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