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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天津的拆迁补偿

 04-22 16:19  悬赏 0  发布者:abc190……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7)
夫妻因继承在09年合法取得同一院落的2间房子的房产证(平房),16年开始拆迁,拆迁政策是按照户来算也就是说按照只要是夫妻就是一户,给予的拆迁安置的优惠只按照一个房本算,夫妻双方虽然持有的不同的房产证但是所有的优惠只按照一个优惠计算。

细节:1.男方是外地的,并未迁入。

      2.这种只按照户来算是否合法

      3.法院已经下达强制拆迁决定书

      4.同一院落的2间房 夫妻双方各持有一间房的房产证

      5.房产证是09年取得,拆迁是16年

问题:1.此种按户来拆迁的(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是否合法,  如不合法请提供法律解释

      2.目前这种情况 是否还有法律救济
问题补充:
希望熟悉天津拆迁的律师解答,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7时25分
你好!
1、不管各地的政策如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相违背。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如果是一个房屋两个房产证的话,你和你丈夫均属于被征收人,当然补偿是针对该房屋来说的,而不是按人或按户。
4、如果你和你丈夫各拥有1间的所有权,应该分别补偿你们夫妻双方,这主要看房产证如何记载的。
5、如果你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止。没有法律效力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7、因此,建议你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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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4-22 18:29
根据拆迁补偿方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4-22 20:58
您好,可以查询《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4-24 13:19
1、如果是政府颁发的2个私有房产证,拆迁的办法肯定是不合法的;2、任何时候和情况都可以得到“法律救济的”。3、建议带着房产证和相关资料律师面谈或者加我微信发给我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7-04-24 16:29
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拆迁案件律师提早介入才比较好
回复时间: 2017-04-25 09:32
第一,有两张房产证的情况下按照一户征收是不合理的;
第二,建议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4-25 14:15
您好!
不合理。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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