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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打架致死

 07-11 11:01  悬赏 0  发布者:ndl16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25)
今天6月23日我两个老乡在我所租住的房间内吃饭喝酒,从中午12点开始喝到下午5点,因两兄弟争吵而打架,弟弟先打了哥哥一拳,哥哥就顺手拿水果刀捅伤了弟弟,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时,我因当时喝得有点多到外面阳台休息一下,离事发地大约十多米,在我离开之前没有争吵的任何迹象,大约五分钟左右,我听到有叫喊声,感觉有比较大的动静,就回来看发现受伤者(弟弟)躺在走廊上,地上有些血,我叫了几声都没有动静,我就问他哥到底怎么回事,他哥说是他(弟弟)骂他并动手打了他,之后并没多说什么,也没亲口跟我说是他捅伤的,随后我报警并叫了急救中心,同时也通知了他们家人.在警察到来之前我也不知所措,一直焦虑的等待当中,当时也很紧张也不记得当时的一些细节.而且当时也只有我们三个人在场,没有其它人知道怎么回事的.直到警察的到来.当警察到的时候只是询问了一些基本情况,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回答是两兄弟打架,哥哥拿刀捅伤弟弟,然后他们又问是怎么发生的,我说当时我在外面,具体情况不清楚,后他们又问是不是亲兄弟,我说是,然后他们又拿我之前报警所用的电话打回警察局(估计)说是两兄弟打架.之后就没再问我什么了,期间他们也问了他哥哥的一些情况,但我当时不在身边,也不清楚问了什么,他们也到现场看了一下.随后急救医生过来我就下楼接他们,并协助他们把伤者抬走.警察也一起离开了,并没封锁现场及跟我说其它任何问题.我最后一个走出房门去接他们家人一起去到当地医院,刚赶到那里就说要转医到当地人民医院,车程太约走半个钟,当时没有警察在场.他父母就跟着救护车一起去医院,随后我和他哥一起打车过去,大约到当天晚上11点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因当时死亡没人报警,他家人说只要他们不追究责任就会有事,且之前我报过警所以我也就没再报警.直到当月25日医生开好死亡证明后,要拿遗体去火化时,殡仪馆说要派出所证明才能火化.所以我和他家人(他哥一起)到派出所,随后就被派出所问话.因事发后派出所没有封锁现场,也不交待我其它事.因事发时房东也叫我搬走,且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们家的风俗是不宜再住的,所以我就搬了并跟房东退了房,现场被破坏,并且我清理过房间,作案的那把水果刀都扔了.后到警察立案时都找不到那把水果刀了.他哥都承认了是他作案(估计)并被警察关了.我是作为辨证人之一,只因当时作案后那把刀所在的位置我都记得不太清楚了,我说是在墙角上,可他本人和急救医生说是在桌面上,警察说我们的口供不一样,可以却是记得不太清楚了.那把是我用来削水果用的,已经买了大约四年了,刀的形状和颜色还记得清楚,但作案后刀所在的位置却很模糊了.我会不会有事呢?他哥也是一时冲动错手杀了他的,本来只是想教训一下他,没想到错杀了.他认罪态度也很好,他家人也要求从轻处理.如果这样他大概被判多久呢?如果他翻供我会有麻烦吗?我还有其它民事赔偿责任嘛?
问题补充:
事发时间为今年6月23日,打架的为两兄弟,死者弟弟,凶手为哥哥,他们两兄弟到我住处玩并于中午跟我一起吃饭喝酒,直到事发后警察来之前只有我们三个人在场。事发前(我在场时)没有任何争吵的迹象,因酒喝得差不多,我到阳台休息一下约五分钟,我听到有喊声所以返回见到死者(弟弟)倒在宿舍(我租住处)对面走廊上,墙上及地面上有些血迹。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太清楚。当时细节方面我不太注意。当时我报警并叫急救。到25号立案之后我对当时的情节做了一些口供,但有些细节比较模糊,比如案发后刀所在的位置,我的口供和其它人都不一样(已经跟警察做了口供是在墙角,但凶手和急救医护人员说是在桌上)。该案件要经过怎样的法律程序,还要经过哪些程序才算结案,我现在该怎么做。还有凶手最后会如何处理(他家人极力要求从轻处理,他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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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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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1日 11时26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哥哥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你没有参与哥哥的行为,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当然作为证人有义务作证,说明你看到的事实即可。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46
1,首先,对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做简要介绍。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46
2,关于你哥哥的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52
哥哥当初和弟弟吵架,弟弟动手后哥哥拿起水果刀将弟弟刺伤,后哥哥也将弟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不幸弟弟死亡。这样的情况下,哥哥应该属于激情犯罪,而且根据你描述的这个情况,检察机关也很没有可能认定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会以这个罪名对你哥哥提起公诉。
那么在故意伤害罪这个前提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个阶段内进行量刑处罚的。而刺伤弟弟后,哥哥也积极将弟弟送医院救治,并到派出所投案坦白交代自己的行为,有自首情节,可以申请从轻处罚。
所以,哥哥很可能被判处10-15有年期徒刑。
当然,如果对受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的,也是可以申请从轻处罚的。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53
3,关于哥哥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哥哥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家属是可以向哥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医药费
医药费以实际支出为限,包括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4),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55
4,关于你的责任。
对于哥哥刺伤弟弟的行为,当时你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事后你将杀人现场清理、丢弃作案的水果刀等行为也不是为了故意帮助哥哥逃避犯罪处罚,因此你构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和你没有关系。
当然,你作为案件的目击者,也是知情人,是有义务将公检法机关作证的,对于相关的侦查和审判工作,你应当给予协助,说明你知道或看到的事实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57
5,最后意见。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哥哥涉嫌故意伤害罪,很可能被判处10年-15年有期徒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积极赔偿总是有利的,取得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申请从轻处罚.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而你对此事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只需要对你看到的事实作证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58
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问题作出的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打架的两个人是亲兄弟,与我没有任何亲属关系,而事发当日我报了警.他们两个与我在我在我所租住的房内喝酒,事发时我不在场没见到,我只是事后第一个看到现场的人.但房子是我租的,他们过来找我玩并在我那吃饭喝酒.事发后我记不清刀所在的位置,模糊的记得好像是在墙,且跟警方说是在墙角了且做了口供.后来警方跟我说医生和他本人都说是在桌上,至于现场的清理我不知道要保留,因我报过警,他们也没跟我说要保护现场.我现在所担心的是如果他哥哥(犯罪嫌疑人)翻供说是我做的,我该怎么办.事发现场只有我们三个人,一个死了(犯罪嫌疑人的弟弟),剩下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他不认罪那我怎么办.还有民事赔偿是否会涉及到我的责任.因刀所在的位置我很模糊但却跟警方说了.

回答: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可能。
首先你们第一时间将弟弟送医救治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时,哥哥已经主动交代行凶事宜,和你并没有关系。
第二即便哥哥翻供,说是你做的,那么哥哥也需要对你杀死弟弟的行为进行举证,没有证据无法证明你有罪。你就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了,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谁主张谁举证。
何况即便哥哥翻供,公安机关也会侦查。你没做过根本不需要担心。
而且现在公安机关也没有对你拘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所以此时和你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民事赔偿。
总之,放松心情,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说明你看到的事实即可。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1 11:11
从你陈述内容来看,应该没你啥事啊。该起案件是刑事犯罪,你在这里应该是证人身份,所以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至于死者哥哥,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量刑上法官会考虑受害者家属谅解酌定从轻情节。
回复时间: 2012-07-11 11:13
您好。
首先,您的身份只是目击证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您最好按照您所知道的实际情况向警方叙述,没有必要陈述您不清楚的情况,也没有必要为了翻供而故意说假话,这会给您带来麻烦,严重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从他们兄弟之间的情况而言,哥哥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16
关于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已经死亡,很难说是情节较轻)

关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按照《刑法》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其刑期最少在十年以上
我的补充: 2012-07-11 11:17
您能做的,就是配合调查,其他的别太担心。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我的补充: 2012-07-11 22:47
放松心情,不要紧张,一切都会过去的
回复时间: 2012-07-11 11:31
武汉智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居然要我去拉皮条,,怎么舍事都找中介做啊,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2-07-11 11:58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提供以下意见,仅供参考:
(1)你本人的身份是作为目击证人,说出你所知道或者你所看见的事实。你的推测或者你所模糊的事情建议别说,倘若因为某种原因而给假口供,造成妨碍司法公正,严重的会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情节轻重的认定,要据事实确定。
(3)至于犯罪人翻供,作为证人的你就看你是否涉及伪证罪。
(4)至于民事赔偿,以诉求及事实而定。
回复时间: 2012-07-11 13:06
你好,如你所述案情,哥哥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量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建议其亲属及时委托当地专业刑事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7-11 13:48
你只是证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哥哥需要负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其主观恶性判断)。
回复时间: 2012-07-11 14:40
从你陈述内容来看,应该没你事。该起案件是刑事犯罪,你在这里应该是证人身份,所以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至于死者哥哥,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时间: 2012-07-11 14:59
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7-11 15:22
根据您说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存在依法从宽的情节,参考以往的案例,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您作为目击证人,只要如实向公安机关叙述当时的情况,就不会有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1 15:52
您好!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无期徒刑。作为证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1 16:58
你没有参与就没事的。
回复时间: 2012-07-11 17:52
您的身份只是目击证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您最好按照您所知道的实际情况向警方叙述,建议和律师面谈,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7-11 17:54
你好;1、没有你什么事,你就是个本案证人;2、不是错杀,是故意伤害致死;3、你没有在现场,他没有必要翻供,翻供也没有什么用;4、自己家的弟弟父亲也会谅解,一般10年左右吧;5、民事责任我认为你也没有;
回复时间: 2012-07-11 19:29
证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1 21:30
1、这样的情况,现场已经没有了,案件定性只能凭法医鉴定以及哥哥的口供和你的证词了。
2、如果你的叙述属实,你就是证人;哥哥翻供也不会有根本的影响。
3、哥哥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由于没有了现在勘查的证据和作案工具,这个案件即使是定故意杀人,也不大可能判死刑了。甚至判无期的可能性也不大,有期徒刑比较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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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11 23:09
你好!就你所提问题解答如下:
   1.你录口供时虽与他人录的口供不一致,但不能据此断定你有罪,因为你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你如果确实记不清水果刀在什么地方,如实说记不清了。因为你只是本案的一个证人。刑事案件中一定要据实说,记不清的就说记不清了,不乱说。
   2.受害人的哥哥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受害人的哥哥起刑点为十年。
   3.本案中受害人的哥哥翻供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如果那样他会构成另一个犯罪诬告陷害罪。
   综上分析,本案中你不用承担任何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请你不要有太多困扰。
回复时间: 2012-07-12 07:02
依你所说,你哥哥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你没有参与哥哥的行为,和你没有关系,你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当然作为证人有义务作证,说明你看到的事实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7-12 11:40
您的身份只是目击证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3 12:15
你是只是目击证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3 19:08
你不需负刑事责任,哥哥需负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4 14:01
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哥哥需要负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5 19:02
你好:有可能判死刑
回复时间: 2012-07-15 20:59
你并没有参与,只能算是目击证人,只需要如实陈述所见到的案情即可,记不清楚的地方,直接说明。你朋友的哥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或故意杀人。一般应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直至死刑。
你对受害人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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