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管辖权异议

广东-广州 07-12 11:20  悬赏 0  发布者:hairon……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先生是香港人,我们于08年在香港注册结婚,婚后一直生活在广州,由于他对婚姻种种的不负责任,于是今年4月份我在香港法院起诉离婚已受理,但是6月他又在广州法院起诉我离婚并且广州法院也受理了。我想知道此案是否存在管辖权异议,如有我该怎么做,依据是什么?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补充:
但是法院驳回了我的管辖权异议,说我的居住地在广州,又说港和粤可以同时审理。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请诸位再帮帮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11:46
您好, 大陆和香港属于不同的法系,根据大陆的法律,广州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香港的法律, 香港法院也有管辖权, 但是两个案子的立案时间是不同, 您可以向后立案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该院撤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11:47
你好,对此你可以依法提起管辖权异议。依据(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2-07-12 11:52
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此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11
广州法院有管辖权!你收集证据积极应诉便是
回复时间: 2012-07-12 15:40
有管辖权,不冲突的
回复时间: 2012-07-12 15:55
广州法院驳回你的异议,你应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12 15:56
聘请律师应诉,无需太多担心
回复时间: 2012-07-12 17:00
你好,在广州审理离婚案件对你不是更为有利吗!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2425
河北 保定
人气:416103
山东 临沂
人气:24878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847
四川 成都
人气:501142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