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由于土地纠纷引起的民事案

山东 07-13 16:19  悬赏 25  发布者:俊恺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前段时间我们村的土地被征用,关于没有地的小孩子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小组讨论,要求签字表决,当时有几十人在场,由于小组长想要替没到场的村民签字,我公公说签字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无权代签,两人发生争执,小组长的老婆在旁边吵闹生气休克了,住了院,报了警,诬告我公公打她,把当时也在场却没有靠近被人拉住的我老公也告了,派出所把他爷儿俩叫去问话,上午去的,下午还没消息,电话打不通,结果我带孩子去找,他们手机被没收不能联系家人,要我交了600块钱,说是罚款,然后还不让走,就说必须要承认打了人,可是大家都看到了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所以也不会认,可是最后派出所定了我老公罚款300,我公公拘留6天,说不签字也执行,因为有证人证词,不给我们申诉的机会。如今又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0000元,请问我们要怎么做?能不能告派出所和小组长,要求赔偿误工的经济损失和拘留的精神损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3 17:21
如果不服处理决定,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议。
回复时间: 2012-07-14 03:04
如果不服处理决定,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山西太原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987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8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488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4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098
山东 菏泽
人气:2168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