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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在南京买房,2016年申请购房入户,由于大女儿

江苏-南京 04-30 15: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15年在南京买房,2016年申请购房入户,由于大女儿缺少出生证就只办理了小女儿和老婆的户口迁入,由于办理大女儿出生证时间过长2017年4月才补办到出生证,然后去申请大女儿的投靠父母的户口迁入,被告知需要按照新政积分落户。但是我认为符合新政的第十三条之规定在2017年2月1日前购买的城市存量房在新政发布后六个月内按照以前2004 140号南京户籍管理办法申请户口迁入。但户籍办理人员认为只是针对购房户口迁入,而不适用成年未婚子女投靠户口迁入的方式。而我认为新政第十三条所说的申请户口迁入是包含购房户口迁入和成年未婚子女投靠户口迁入以及其他方式的户口迁入。新政第十三条也明确说了在新政实施后六个月内适用2004   140号的户籍准入管理规定,在此规定的第六条也明确提出了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不受年龄的限制!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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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30 15:12
这是可以直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4-30 18:16
如果公安拒绝,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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