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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加入南方网站快两年了,刚加入的时候交了9800元押金

陕西-西安 05-05 01: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加入南方网站快两年了,刚加入的时候交了9800元押金,说是提供5年的服务,包括网店装修,推广,刷单等等,但是要卖够他们制定的数量才能退还押金,那时候因为没有收入就想做一份兼职,但没过多久就因为工作和各方面原因没有时间去管理,客服找我不停让我升级套餐,就是再继续交钱,我拒绝了,结果他就把我微信删除了,当时有他们给我快递发回来的书面合同什么的,现在我也联系不到他们公司的人,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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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05 08:1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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