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问哦

北京-海淀区 07-16 08:34  悬赏 0  发布者:193116 给我留言  回答:(10)
电动车在人行道把一孩撞了,小腿骨折,我应负多少责任,家长提出私了要一万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16 08:52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责任认定及损害后果处理赔偿事宜,如无法协商的,宜提交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16 13:36
看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2-07-16 08:49
如果想协商解决,可以自己决定,如果不想可以让对方起诉看法院的判决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12-07-16 08:57
如果对方正常行走,你应当负责赔偿.赔偿数额是根据对方损失来确定的,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你认为对方索求不合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16 09:00
应当报警
回复时间: 2012-07-16 09:02
先报警  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12-07-16 10:25
1,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没有责任的你不需要赔偿。
另外,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出具的,律师不负责认定责任,谁的责任你应该问交警,律师是根据责任认定结论处理索赔纠纷的。
2,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2-07-16 14:42
事故责任由交通队认定。伤者的赔偿请求应当有证据支持。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16 17:03
赔偿的数额要有依据和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7-16 17:34
您好,责任划分应当由交警出具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确定。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85
山东 菏泽
人气:21794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95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085
安徽 合肥
人气:862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