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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第二次离婚

 07-16 12:36  悬赏 0  发布者:cuiqi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第一次离婚,应房屋付款问题,法院没判离婚,原因是这样房屋归男方,女方要三月一次清房款一半,房子给她住三年,男方要一次付清,要女方二月搬出,要住三年就三年付清,双方未达成,法院没判离婚,请问:第二次还是这问题,法院有几种可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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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2时51分
财产权利的判决是可以与身份权的判决向分离的。
可以先起诉离婚,待婚姻关系结束后,再进行财产分割。
追问:

我第一次起诉没提房子,只要离婚和孩子抚养费,女方也同意了,房子达不到她要求,法院才没判决离,我不明白离婚要件都成立,为什么不判决离。我第二次应如何做。

回答:

如果您是一审离婚案件的原告,那按照规定,如没有新的事实、理由,六个月内,您是不可以在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还是个协商、调解的过程,让女方答应条件,或以后再解决房子问题。
如果不成,那您起诉了也不会有什么满意的结果。

追问:

房子不分都可以,我只要离婚,和孩子抚养费。女方不答应。要分房子,要求又太过分了,我不能同意

回答:

如果双方都僵持着,对大家都不好。
诉讼离婚,您也要看条件的。
如果法院坚持不予以支持怎么办,您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的。
但是,您可以建构法定的离婚理由,最简单的就是,双方分居满两年,推定为感情破裂。
这方面的条件、证据是否具备呢?

追问:

从2004年就分居两地,户口就不在一处了,各在各的城市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6 12:41
基本还是这意见。。。。。
回复时间: 2012-07-16 12:42
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予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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